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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畫為鏡:存在藝術治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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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原文作者:Bruce L. Moon
  • 譯者:丁凡
  • 出版社:張老師文化

    新功能介紹

  • 出版日期:2011/08/01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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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功能:

這是一本關於藝術治療深度、藝術創造過程、作品、藝術家和人的存在的書。本書將藝術治療和存在主義哲學結合起來,形成一種協助個案彌補空虛、重建人生意義的治療方式。作者堅持藝術治療師必須和個案一起創作、對個案保持開放的心胸、尊重個案的痛苦,他希望用敬畏驚異的心情接近藝術過程和作品、建立充滿尊重的對話、創造故事、邀請作品教導我們存在的意義。本書自從一九九○年初版之後,至今已歷經二十個年頭、三次改版修訂,成為藝術治療領域的經典之作,它的地位之所以能屹立不搖,主要是因為本書寫的就是藝術治療專業的愛、努力與生命。

作者簡介

布魯斯.穆恩博士(Bruce L. Moon)

威斯康辛州米爾瓦基市瑪麗山學院(Mount Mary College)藝術治療系教授兼系主任。他於二○○七年榮獲「美國藝術治療學會」榮譽終身會員資格。曾在賓州斯克蘭頓的瑪麗伍德大學(Marywood University)擔任藝術治療研究所主任,以及領導俄亥俄州沃辛頓的哈丁醫院藝術治療臨床研究計畫。穆恩博士是在俄亥俄州辛辛納提的聯合學院(Union Institute)獲得創造性藝術博士學位,主修藝術治療。他具有多年臨床、行政及教學經驗,目前的臨床工作主要是著力在治療有情緒困難的青少年。他曾在美加許多大學、研討會和學術會議中演講或主持工作坊,並擁有多本著作。

譯者簡介

丁凡

專業翻譯及現場口譯,有三十多本譯作,包括《分心不是我的錯》、《我的天才噩夢》、《分心就該這樣教》、《同志伴侶諮商》、《躁鬱症完全手冊》、《破牆而出》、《是躁鬱、不是叛逆》及《以畫為鏡—存在藝術治療》等書。她的部落格 http://balas.typepad.com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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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歐盟網路強化隱私 衝擊美國科技業

【台灣醒報記者蔡子岳綜合報導】歐盟將再強化網路隱私!歐盟將通過適用全歐盟區的「網路隱私法規」,訂出罰金科處方式條文,也將「被遺忘權」(使用者可要求公司刪除其個資)明文化。另外,針對網路沈溺現象,明訂幼少使用網路社群軟體的年齡下限,並需取得監護權人同意。料將對美國科技公司業及全球網路商業行為形成重大衝擊。

歐盟15日將正式提案更嚴格的資訊保護規範,由於已經得到執委會、議會、各會員國一致同意,預料將順利立法。司法委員會的卓洛法15日指出,「歐盟在資訊時代必須有更符合時代的法律規範,這項法令對於歐盟公民及商業都是正面的。」

該法令主旨包括以下數項,其一是允許各國向涉及侵害網路隱私的公司求處罰金,一旦成案,罰金金額將以該公司收益比例科處,最高可達到其全球收益的4%。甚至,會按歐盟關於商業競爭平等的法令,對這些公司處以禁令。

由於目前包括Google、臉書、亞馬遜等發迹於美國的科技公司在歐陸正面臨著托拉斯(獨佔)、漏稅、網路隱私侵害等等訴訟或調查,罰金科處將對收益產生重大影響。

其二是「被遺忘權」正式明文寫入法條,歐盟民眾可以依法要求公司移除過時的、不相關的使用者資訊,且任何隱私資訊侵權事件必須在3日內回報主管機關,以及16歲以下網路使用者必須先得到監護權人同意才可使用臉書、Instagram 等等社群軟體。

由於電子商務需要海量資料進行消費群預估,除了「安全港協議」在今年被取消效力,已大大影響美國科技公司將歐陸消費者資訊轉移至美國之外,「被遺忘權」的明文化將使得這些科技巨人在歐陸的資料採礦大受影響,相對地,對於起步較晚的歐陸網路產業,起跑點也稍能得到平衡。

跨國資訊業巨人與消費者團體已經展開對歐盟議員等的公關戰,會員包括Google與微軟的「數位歐洲」 政策研究員華倫即提出相對觀點,「網路資訊是全球性的事務,歐盟單方施加禁令沒有道理。」比利時專攻科技的律師范艾克也指出,民族國家仍有足夠空間施加規範,未必一定要經由歐盟層級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歐盟網路強化隱私-衝擊美國科技業-073537962--finance.html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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